衡阳丨一女子遭家暴,全身都是伤,5年内4次起诉离婚被驳,只因男方想和好!

杂谈   2021-04-18 17:30:17  

一女子长期遭遇家暴

5年内多次起诉离婚

但每一次都被驳回

这次法院登记立案

择期审理!

近日,湖南衡阳一女子5年数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引发关注。衡阳市衡阳县人民法院4月15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宁顺花诉陈定华离婚纠纷案”的情况通报称,从宁顺花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其丈夫陈定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待举证期限届满后,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通报称,2016年12月2日,宁顺花首次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因未提供证据,该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了原告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之后,宁顺花又分别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 、2019年11月7日向该院起诉,要求与陈定华离婚。该院均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并邀请了妇联干部、心理专家参与审理。

▲宁顺花提供的被家暴照片

期间,陈定华多次向宁顺花表示认错改错,以求谅解。宁顺花也通过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愿意给其时间和机会。从宁顺花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陈定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

2020年6月,该院承办法官与妇联干部一起到双方户籍所在村及乡镇走访,听取了双方亲友及村镇干部的意见。综合考虑全案客观情况,依法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请。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并指定两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及一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合议庭成员到被告陈定华住所地,当面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确定了答辩期和举证期,与陈定华进行了沟通交流。

同时,该院已协调相关部门对当前和判决之后的相关工作作出了相应的安排。待举证期限届满后,该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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