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可以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具体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1、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2、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
3、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申请入口
网站:
长沙人才APP(应用商店搜索下载)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非必要)
2.劳动合同原件(需含封面、合同期限及签字盖章页)或营业执照原件(在长自主创业者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户籍内页原件
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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