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住所类型怎么填?

新闻   2020-11-14 22:21:24  

D4.性别

指被登记人的性别。

D5.出生年月

指被登记人的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只知道农历的,要换算成公历。按照一般的规律,农历的月份与公历的月份相差一个月左右,换算时农历的月份加1即可作为公历的月份,但要注意农历的12月应当是公历下一年的1月。

D6.民族

指被登记人的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其民族和我国的某一民族相同的,就选填某一民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填写,选填“入籍”。

D7.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

本普查小区

指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如果本户在本普查小区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可确定其中一处进行登记。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的人。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县(市、区、旗)的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其他县(市、区、旗)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县(市、区、旗)以外地区的人。填报本选项的人还需选填普查时点居住地所在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的具体名称。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户,普查时点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人。

国外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户,普查时点居住在国外的人。

D8.户口登记地

本村(居)委会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居)委会的人。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

指普查时点居住本普查小区,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

指普查时点居住本普查小区,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市、区、旗)的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其他县(市、区、旗)

指普查时点居住本普查小区,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市、区、旗)以外地区的人。填报本选项的人还需填写户口登记地所在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的具体名称。

户口待定

指普查时点居住本普查小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包括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等情况。

D9.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指到普查标准时点为止,被登记人离开户口登记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时间。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居)委会,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或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

若常年外出的人由于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偶尔回家的,或回家后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的,还应该从第一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开始计算。

D10.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

工作就业

指十五周岁及以上因务工经商、工作招聘、调动等原因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学习培训

指六周岁及以上因考入各级各类学校或参加各种学习班、培训班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

指因跟随亲属、投亲靠友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拆迁/搬家

指因房屋拆迁、改造或者搬家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寄挂户口

指户口落在集体户或没有在户口登记地居住过、只落户口的人。

婚姻嫁娶

指十五周岁及以上因结婚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照料孙子女

指为照料孙子女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为子女就学

指为子女就学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养老/康养

指因旅游(度假)养老/康养、候鸟式养老/康养、回籍贯地养老/康养、居住在养老院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不包括跟随子女养老。

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

其他:指上述几种以外的原因。

凡具有两种以上原因的,按其主要的原因选填一个标准选项。

D11.受教育程度

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情况。通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

D12.是否识字

指被登记人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脱盲标准(城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识字2000个,农村居民识字1500个)。日常生活中能读懂简单的书信或书写简短的句子,如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就认为具有识字能力。

普查表的填写方法

(一)普查表用 黑色du签字笔填写,zhi 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dao圆 珠笔。内不得使用橡皮涂容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签字笔尖要保持圆润、书写流畅,防止晕染、划破或戳破普查表。

(二)普查表填写按本户地址、户记录、人记录的顺序进行。先填写本户地址,然后填写户记录,填写完户记录,再逐人填写人记录。填写按人登记的项目时,表内第一人应填户主,然后填户主的配偶和其他亲属。

本户地址填写本户所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名称,以及所属的建筑物编号。

(三)普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普查表中各项填报的内容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普查员分别签字。普查员还要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四)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以户为单位填写,每张表可填写5人,超过5人的户可酌情增加普查表。增加的普查表只填写本户地址、户编号和按人填报的项目,以及本户共几张,本张是第几张,不再填写按户填报的其他项目。增加的普查表上的户编号应与本户第一张表上的户编号相同。

来源:北京统计

编辑: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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