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增效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增效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帮助外市籍务工人员安心留郴过年、稳定就业,促进企业稳岗增效,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派送留岗红包。对2021年2月11日至17日春节7天假期内,留郴坚守岗位上班的外市籍务工人员,按500元/人标准由工会组织发放一次性守岗补贴,并赠送过年礼包一份,其中困难员工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守岗补贴。鼓励企业向坚守岗位的所有员工发放新年红包、过年礼包等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二、实施四项费用减免。对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租赁公租房或国有人才公寓的,免收1个月房租。春节期间,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对其开放,电信运营商免费为其提供30G手机流量。〔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工信局、市公交公司、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郴州分公司、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三、鼓励消费置业。春节期间,开展线上线下“年货购”促销活动,全面发动、整合联动各大商圈让利促销,让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享受购物消费“折上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购买商品住宅给予额外的“春节暖心安居”折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四、保障加班工资福利。鼓励企业春节错峰放假调休,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引导员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轮流上岗。依法保障劳动者2021年2月12日至14日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倍工资,11日、15日、16日、17日4天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五、支持提升职业技能。鼓励企业结合需要,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基础上,通过推广工学一体化、“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方式,灵活安排留郴过年员工开展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面向紧缺工种积极开展“福城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同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就业岗位,多渠道归集和发布,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和春节期间留郴待岗的务工人员稳定求职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六、关心关爱春节生活。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企业组织开展和参与体育健身、民俗文化、乡村旅游等活动,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对春节加班生产的企业赠送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活动。对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开展“温暖春节、陪你过年”活动,给予普遍慰问、重点帮扶、短信祝福,对快递从业人员等坚守岗位的重点群体开展“暖蜂行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邮政管理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七、实行稳岗奖励。对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20年第四季度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开票销售不低于2020年第四季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在郴有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春节期间稳定在郴过年的外市籍务工人员20人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5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八、实施稳产一补一减。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实行用电补贴和厂房租金减免。对2021年春节期间正常生产、一季度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用电量较2019年第一季度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202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工业用电费用20%的标准,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给予补贴。同时,对租用标准厂房的园区企业,2021年2月给予租金减免,如享受其他租金减免政策尚在减免时限内的,顺延一个月的减免时限;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园区直接减免或先收后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九、鼓励增岗扩员。持续实施吸纳就业补贴,对重点企业(行业、项目)新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统筹就业资金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十、奖励增税达效。对2020年市本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实行春节税收贡献增幅排名奖励。即对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的税收(两个主体税种)较2019年第一季度的税收增量和增幅排前3名的,按照增量大于奖励的原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依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增量与增幅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十一、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四方”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肺炎机制防发〔2021〕5号)、《湖南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湘肺炎机制发〔2021〕1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外地入郴返郴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纳入网格化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须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实行网格化管理;低风险地区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十二、加强行业稳岗稳产协调服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春节期间企业稳岗稳产工作,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用气、用工、物流等要素保障,配套做好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等公共服务保障。参照2020年度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由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各负其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地成效。要组织好重点项目开工、留郴过年倡议、过年送温暖、企业稳岗稳产典型宣传等活动,建立各行业稳岗稳产统计日报,确保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证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县市区)
来源: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