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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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河长办印发《关于推广我省2019年市县河长制湖长制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梳理了全省各地在机制体制、基础工作、管理创新、专项治理、联防联控、监督考核、公众参与等7个方面的部分典型做法,要求全省各地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湖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以来,围绕“守护好一江碧水”,全省各地纷纷“出招”,集中力量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总结形成各自特色经验。
No.1
体制机制方面
岳阳市创新运用河长履职 “提示函”制度,提示河湖长巡河、问题交办整改、重点任务推进、水质监测警示等事项,为河湖长安上“定时闹铃”;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交流、一年一考评”工作督导机制。
益阳市建立河长、河道督查长、河道警长和志愿者工作站的 “三长一站”工作机制,全面强化工作协调联动。
株洲市将市两型办、河长办、创建办、湘江办 “四办合一”,组建“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由分管副市长直接管理,全面提升河长办统筹协调调度能力。
郴州市以 “总河长督办单”形式下发河湖问题清单,强化问题导向,力促工作落实。
永州市开展河长履职常态化、能力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宣传培训实效化、样板河创建特色化、台账资料科学化 “六化”建设和比武,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怀化市涉河行政村全面建立 “村级河长工作站”,持续增强基层河长制工作能力,提升基层河湖管护水平。
No.2
夯实基础方面
湘潭市采用 1:2000高清底图制作电子水系图,实现全市河湖基本信息、河长制工作任务等信息精准落图,开发移动端采集信息、巡查、举报功能,提升管理效率。
益阳市大力推进 “智慧水利”平台建设,以河湖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国铁塔的资源优势推进水利信息化,河湖管理初步实现了“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监控。
怀化市开展 无人机巡河,完成舞水干流首次全面扫描,并逐步在境内各流域推广,全面提升巡河效率和质量。常德武陵区给河堤安装电子围栏,实现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全天候管控。
邵阳市新宁县建设 河道巡查信息监控中心,在夫夷江主河段、支流入河口、采砂河段等处安装监控设备66个,提高了监管效率;并在夫夷水一级支流入河口设置拦污栅13处,聘请保洁公司定期打捞,做到河道保洁不留盲点,垃圾不出境。
No.3
管理创新方面
长沙市深入推进 小微水体管护,市政府将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建设纳入全市10件民生实事之一,制定印发《长沙市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落实奖补资金2000万元,高标准打造浏阳市官渡镇竹联村、宁乡市箐华铺乡陈家桥村等20个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建立浏阳河生态补偿机制,浏阳市配套制定《浏阳市2019年水质达标提升生态补偿奖罚方案》,强化各乡镇、街道水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雨花区出台《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为实现圭塘河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岳阳市率先出台 《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湘阴县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经营”的采砂统一经营管理模式。
郴州市出台 《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考核暂行办法》,设立水环境保护奖励资金,并建设东江湖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实现了水质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
邵阳市启动地方人大立法,出台 《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为邵水保护和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娄底市制定 《孙水河保护条例》,统筹设立孙水河保护专项基金,促进孙水河的管理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改善;全面推进“一江三水”生态廊道建设,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双峰县把 河长制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挂钩,推行河道保洁家庭承包制与贫困户帮扶相结合的河道保洁模式,同步推进河长制与扶贫工作。
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澧水环境资源法庭联合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成立“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为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No.4
专项治理方面
张家界市聚焦 小水电清理整治,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86个水电站按期退出发电功能,有效恢复大鲵保护区自然生态。
岳阳市突出 “三治一提”(铁腕“治乱”、高压“治违”、强力“治污”、全面“提质”),强力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最美长江岸线。
湘潭市加快 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乡村黑臭水体治理、畜禽退养,全年涟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II类标准。
湘乡市、桂阳县分别对境内的 水府庙库区、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垦进行集中清除,河库顽疾得到有效整治。
湘潭市、岳阳市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入选第二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娄底冷水江市科学治理 青丰河重金属污染问题,万民桥断面监测砷、锑浓度逐年下降,水质明显改善。
湘西州强力推进 酉水河网箱退养工作,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其中酉水保靖段1929口网箱全部拆除到位。
益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6号总河长令,启动 “禁磷”行动等有效措施,大通湖水质正在逐步改善,总磷浓度比2018年下降38.6%,实现了2019年底全面退出劣V类水质的目标。
长沙市围绕“截污、提标、监管、调水”综合施策,浏阳河水质持续改善,国控三角洲断面水质连续11个月达到Ⅲ类标准, 入选水利部首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单。
永州市聚焦湘江源头综合治理,宋家洲岛上的餐饮业、养殖业全面关停退出, 拆除违章建筑264栋。
No.5
联防联控方面
株洲市创新 “4+1”轮值联合执法机制,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畜牧部门轮流牵头巡查执法+市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有效遏制涉水违法行为;与江西省萍乡市签订《渌水(萍水)流域综合治理水利工作合作协议》,实施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共同推进跨界河湖治理与保护。
常德、岳阳、益阳三市签署 《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洞庭湖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洞庭湖水域涉水违法行为。
岳阳临湘市与 湖北赤壁市签订 《黄盖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方案》,共同配备10名执法人员,携手开展巡湖行动,对黄盖湖实行统一管理。
岳阳市平江县成立 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全面整合水政、林业、渔政、环境、治安等水事执法力量,通过非诉执行机制、公益诉讼机制等,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基层执法强大合力。
怀化市辰溪县、湘西州泸溪县强化对 沅水共管河段监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有效维护沅水河道采砂秩序。
湘西州8个县均设立 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加强检察机关与水环境保护部门的协助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No.6
监督考核方面
邵阳市开展 河长制电视问政,以问政形式倒逼河长责任落实,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使“开门治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新风尚;出台《对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对优秀县市区、先进乡镇(街道)分别奖励30万元、5万元。
常德市建立和完善“市对县、县对乡、村对户”的考核评比制度,倒逼责任落实。益阳市逢双月开展河长制 “十好十差”乡镇评比,综合考核优秀乡镇奖励10万元,激励各乡镇争先创优。
永州市、湘潭湘乡市出台 《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强化党政干部履职尽责。娄底市在孙水河流域试点推行河长监督长制度,河长监督长通过例行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对《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No.7
公众参与方面
永州市启动 “双河长制”进“百校千村”宣传活动,走进100所校园、1000个社区乡村,宣传河湖管护、节水意识等内容。
中央网信办、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 “美丽河湖”网络媒体采访活动在长沙首发,浏阳河、圭塘河治理等经验,被多家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
湘潭市召开 民间河长年度总结表彰会,分管副市长出席,对民间河长工作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更多人加入到民间河长队伍。
衡阳市在全市中小学开展 “同饮一江水 共护母亲河”写作大赛活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促进河长制宣传家喻户晓;祁东县河长办采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渔鼓宣传河长制,编写单口渔鼓《碧水清流生命源》,通过送戏下乡等形式巡演500余场,深受群众欢迎。
张家界市开展河长制“六个最美”评选活动,评选“最美河长”“最美河道警长”“最美河道保洁员”“最美水库”“最美河流”“最美征文”,通过活动的举办,在全市形成了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
怀化市溆浦县创新宣传手段,结合日常巡河创作 《河长巡河民谣》宣传保护河湖理念,带动身边群众加入到保护河湖的行动中来。
邵阳市城步县建立全覆盖宣传工作制度,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全社会传递爱水、护水正能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50余次, 被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专题推介。
素材提供:河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