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谌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元。同时判令谌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5000元,在县级
【2020年043期】2014年6月以来,龚某某、周某某夫妻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非法收购并出售无合法来源的野鸡、蛇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等野生动物,金额共计达30余万元。2018年下半年,曾某某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