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特设立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并制定本办法。以下为该助学金的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
▶ 资助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
(一)户籍在长沙市
(二)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低保家庭子女。
2.困难供养对象。
3.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
5.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年度内刚性开支较大,上年度家庭总收入减去刚性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子女。
6.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本年度录取到本科和专科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 资助金额:
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资助8000元;
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致困家庭子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每人资助5000元。
▶ 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
申报时间:7月14日至8月4日;
申报对象:录取到本科院校的贫困大学生
第二批次:
申报时间:8月10至22日
申报对象:录取到专科院校的贫困大学生
申报流程:
▶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由区县(市)民政局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逐个调查摸底,经区县(市)民政局审核公示后,将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造册登记报市慈善总会,并提交资助对象签署的信息比对授权书。
▶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致困家庭子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需要资助的,按下列程序进行申报和核查:
(一)本人或者监护人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1.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本人1寸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4.诚信承诺书。
5.信息比对授权书。
6.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二)村(社区)接受申请后,将申报对象名单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将名单汇总后报区县(市)民政局。区县(市)民政局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专门人员逐个上户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当地民政部门网站、新闻媒体集中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区县(市)民政局将结果上报市慈善总会。
市慈善总会审核和审批程序:
(一)市慈善总会将区县(市)民政局上报的名单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审核低保、困难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市农业农村局审核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资格,市教育局审核高考录取资格。
(二)市慈善总会将市教育局核查的异地考生名单送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审核异地考生户籍。
(三)市慈善总会组织专门力量对经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审核合格的困难对象家庭随机进行入户抽查。
(四)市慈善总会将经上述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作为拟资助对象,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和市属媒体上公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资助对象,市慈善总会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五)公示无异议者,提交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集中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终审意见。
▶ 助学金汇入方式:
由市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 助学金汇入时间:
第一批次(本科)和第二批次(专科)助学金将分别于8月30日和9月30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