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10月29日挂牌截止的长沙县081地块提前中止:
地块位置:
规划指标要求:地块一(55065.89㎡)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绿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
地块二(43338.54㎡)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FAR≤5.0,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RA%≥30%,建筑控制高度:H≤300米且满足黄花机场限高要求;
地块三(47451.32㎡)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FAR≤5.0,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RA%≥30%,建筑控制高度:H≤300米且满足黄花机场限高要求;
地块四(46118.65㎡)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绿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
地块五(28371.82㎡)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绿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
其他交易条件:
1.接受联合体报名,但最多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以明确具体出资比例的联合竞买协议为准);2.竞买人资质:(1)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具有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和不少于三个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不低于150米)开发建设经验;(2)竞买人或其母公司在国内开发的单个项目的商办物业(商业、办公、酒店和商务公寓)计容建筑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政府的有关文件为准),其中自持商业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以商办物业不动产权证为准);3.竞买人必须同时报名参加[2020]长沙县081号地块和[2020]长沙县082号地块的竞拍,且取得[2020]长沙县081号地块的最高报价人后必须为竞得[2020]长沙县082号地块的最高报价人,否则无效,扣除[2020]长沙县081号地块和[2020]长沙县08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20%;只有在取得[2020]长沙县081号地块的最高报价人后,才能进入[2020]长沙县082号地块的竞价环节,否则无效,扣除[2020]长沙县081号地块和[2020]长沙县08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20%;4.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总地价款的50%至长沙县人民政府指定银行账户,4个月内支付结清全部地价款;
5.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开发权利后,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县松雅湖南岸超高层项目建筑风貌管控导则》进行土地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总设计图需经县规划委员会同意,D-68和E-06地块须分别开发建设一栋不低于160米(须满足机场限高和微波通道要求)超高层地标性建筑,实现地标、景观、功能的融合,并在片区内优先考虑建设商业步行街。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总平图需报县规委会审查同意;
6.项目内商业商务总计容建筑面积45.5万方,其中总自持面积不低于12万方,自持年限20年(自持比例约26.4%);竞得人须在项目商业商务用地内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方的写字楼,其中5A甲级写字楼总计容建筑面积须不少于8万方,自持不少于3万方,自持年限20年;竞得人须在项目商业商务用地内建设并自持运营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方的五星级酒店,按国际通用酒店品牌分级,须为国际一线豪华品牌,自持年限20年;竞得人在项目商业用地内建设的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的物业不得超过10万方;乙方须在项目建成后引入具有国家一级物业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商务商业区及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
7.竞得人需在住宅用地中按照规划配建幼儿园和小学,配建的小学用地位于星沙街道东五线以东、滨湖路以南、特立路以北,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学校规模不少于48个班,净用地面积约54亩(具体面积以国土实测面积为准),幼儿园的建设位置需按照长沙县教育局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配套小学、幼儿园的具体建设要求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县教育、县自然自然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的具体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学校建设用地按2265.48万元(具体划拨价款以实际成本测算为准)划拨给竞得人名下,学校建设成本不低于1.2亿元(具体建设成本以实际成本测算为准),配套小学和幼儿园建成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长沙县教育局;8.竞得人需根据我县城市规划,将该地块中规划的支二十八路进行投资建设,其长度约为286米,道路宽度约12米,总造价约687万元(具体造价成本以实际成本测算为准);具体建设规模和要求,需按照我县城市规划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进行投资建设,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长沙县人民政府;9.项目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开工建设,其中配套小学的建设要做到与小区一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以保障该区域住宅小区学位需求;商业部分和二条支路的建设需先期或与住宅部分同步启动建设,项目商业用地内2栋超高层地标性建筑(不含国际五星级酒店)须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起至提交项目竣工备案申请(需具备竣工备案验收条件)36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国际五星级酒店须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起48个月内开业;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超过60个月(包括配套设施);10.按照《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11.竞得人在取得最高报价人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长沙县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得到长沙县人民政府认可并出具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与长沙县人民政府签订《长沙县松雅湖南岸超高层项目地块产业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完成上述事项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规定签订正式协议,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12.地块一、地块四、地块五规划用途均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二、地块三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该五个地块联合挂牌,商业用地按500万元/亩作为起始价挂牌出让,住宅用地按960万元/亩作为起始价挂牌出让,采取商业用地不竞价,住宅用地竞价的方式挂牌出让;13.住宅(毛坯)销售价格按长沙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监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