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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证项目完工托付,为购房者吃下“定心丸”!3月16日,长沙市房屋买卖管理中心下发《关于长沙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线运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为预售资金监管戴“紧箍咒”。
依照《通知》请求,长沙市内五区将于近期晋级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一切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含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等)须全额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经由统一预售资金清算专户完成资金清算后,即时转入各项目对应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正常状况下,预售资金抵达清算专户后,当天完成转入项目对应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与此同时,《通知》规则,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需认真做好预售资金流水审核,对不明资金进账,要及时实行清算清退,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准绳上只允许接纳购房款项。各按揭贷款放款银行需按预售资金管理请求,将按揭贷款放款至各行对应清算专户子账户,并在转账附言中备注对应购房合同编号。除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外设立银行账户收取任何方式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款项。
近年来,长沙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持续加鼎力度。2017年长沙曾下发《关于增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请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归入监管账户,由市房产买卖管理机构担任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立;预售资金可按建立进度实行核拨,但必需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立工程完工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