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要求。
2、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2、单位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书;
5、单位专管员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单位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门提出开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
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窗口受理
第三步:
符合条件住房公积金开户条件的,各管理部窗口办理开户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免费。
常见问答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
④社会团体。
单位如何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须提交《住房公积金汇缴统计表》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之后新增缴存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新增汇缴清册》和新增职工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