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实地验收和评审,我省郴州市北湖区等 28个试点单位达到了工作标准和试点目标,确定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勇于创新,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引领行业发展、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促进作用明显。经实地验收和评审,河北省秦皇岛市等28个试点单位达到了工作标准和试点目标,现确定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希望各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再接再厉,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
河北省秦皇岛市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辽宁省盘锦市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省扬州市、南京市秦淮区
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嘉善县
安徽省黄山市黟县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山东省临沂市、德州市齐河县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湖北省襄阳市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四川省巴中市
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铜仁市万山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甘肃省张掖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
审核:陆术华
初审:唐小龙
编辑:刘思辑 袁思蕾
稿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