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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长沙出台《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 鼓励业主把存量房用作租赁住房,将不纳入家庭套数计算,对于拥有2套房、处于限购状态的长沙家庭,可以把名下的房产“盘活做租赁住房”,让获得第3套购房资格成为可能。
《方案》发布后,不少市民积极参与其中,据长沙市住建局消息,截至15日17时,“长沙住房”APP内5天时间累积有118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另全市共有千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业务咨询。
根据试点实施方案,长沙通过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通过试点,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赁市场,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良性循环,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