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三类500强”首次投资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新引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生产型外贸项目纳入真金白银奖励范畴,分别给予最高奖励1000万元和500万元;单个项目同时符合多个奖励条款可叠加享受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长沙出台招商“新政十二条”,打造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引领城市。
12月13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长沙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长沙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平对招商“新政十二条”进行解读:
坚持招大引强不动摇,“1+2+N”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2条产业链项目是长沙招商主攻方向,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是长沙招商的主要目标,外资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是长沙招商的突破重点。
“新政十二条”不仅将“三类500强”首次投资项目最高奖励从原有政策的4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新引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生产型外贸项目也初次被纳入真金白银奖励范畴,分别给予最高奖励1000万元和500万元。
此外,支持供应链精准招商,对成功引进关联企业的原在长主机或配套企业给予奖励。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招商项目,将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同时项目的评价明确了投资强度、科技含量、经济贡献、发展前景、形象进度的具体标准。
“新政十二条”大胆探索“基金招商”“高端代理招商”“产业链招商”“供应链招商”。在基金招商上有新突破,明确鼓励各地依法依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引资。目前长沙市级招商基金正在筹建,将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力量,引导基金投资孵化前瞻性产业和服务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政策还支持中介招商、委托招商和节会招商,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招商专员及委托招商代理机构将为长沙编织起高效信息网络,成为长沙招商的最强助力。在供应链招商上也将有新举措,鼓励围绕主机企业、配套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供应链“五链”融合。
“新政十二条”对招商项目的统筹推进力度更大,明确对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市级统筹推进,提升项目洽谈效率。同时,政策提出强化要素保障,从金融、土地、人才等企业最关心、最急需的方面出台针对性措施,明确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建立贷款重点招商项目白名单,并优先保障重大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加大新引进重点招商项目人才支持,对新引进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的加大经济贡献奖励。
据悉,长沙招商“新政十二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措施的奖励政策与长沙市其他扶持政策重复、同类的,同一主体、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