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5日起,长沙市将实行停车收费新政,具体规则如下:
一、延长免费时间,方便临停
1、长沙市路边停车泊位在(20:00—7:00)时段免费停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免费时长由15分钟增加为30分钟,停车场免费时段最低为30分钟。
2、鼓励按政府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
(1)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2)对于停车资源有限、车位不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在保障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在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免费停放的前提下,可对外来车辆划区停放并按规定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对外来办理业务鼓励按政府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4)对于停车资源有限、车位不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在保障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在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免费停放的前提下,可对外来车辆划区停放并按规定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5)有关车辆免费停车的时段大幅延长:国家机关对外来办理业务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2小时,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对外来办理业务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1小时。
(6)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对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免费停车的时段、相关凭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示。
3、公立医院对与就诊有关车辆停放的免费时间,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45分钟。
医院周边道路(具体路段由所属区发改部门确定)临时泊车位在重要节假日全天免费停放、双休日减半收取停车费,缓解医院停车难问题。
二、方便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
1、夜经济路段
长沙市路边停车泊位在(20:00—7:00)时段免收机动车停放费,5月—9月免费时间为1:30—7:00;其他月份免费时间00:00—7:00;
2、商户繁多路段
针对商户较多的路段,设立路边停车泊位实施收费,要求收费单位要听取社区意见。
3、盘活资源,共享停车
针对医院及繁华路段停车场白天车位不足、夜间空闲,而周边小区停车场与之相反的特点,鼓励社区尝试“潮汐式停车”方式,引导居民小区拿出白天的停车位供医院停车,医院则拿出晚上的多余车位供居民小区的住户停车,利用时间差,交换资源,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三、赋权基层,创新管理
1、保障居民的利益,将保障性住房中产权为当地政府的廉租房、公租房对外停车收费纳入政府管价。按照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核心区24小时停车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
2、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对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拟定具体收费标准。采用计次收费方式,鼓励长时间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30元。
3、夜经济路段范围由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发布并适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