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上班族对复工之后的薪资待遇、公司防疫措施等方面有疑问,小编将为大家持续关注企业复工之后薪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更新时间:2020年2月14日
一、没有口罩我能不去上班吗?
答:单位不提供口罩不可以不上班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如不少省份的疾控部门出台的口罩使用指南明确: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虽然当前疫情严峻,但是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二、医护人员工作感染认定为工伤
根据最近出台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企业可依法处理恶意不返工的员工
符合规定开工的企业,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返岗。企业可结合疫区政府政策适度要求员工进行举证,如因疫情封路、交通停运等无法正常返工的,可以酌情处理,因隔离无法返工的,可以出具医生诊断单据。如确实无正当理由拒不返岗的,则可视为旷工,企业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劳动合同法处理。
四、企业停工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期间,不少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办公不得降薪。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五、员工被隔离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应当顺延。如果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在合同到期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给员工发送《关于顺延劳动合同的通知》,避免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终止的问题。
六、员工因疫情不能返工怎么办?
(1)可引导员工请事假
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规定或约定,事假期间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正常缴纳,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2)可引导员工请病假
有些员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也可能身体不舒服而休病假,此时,用人单位应提示员工按照规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
(3)可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应发放全薪。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消假单等。
(4)可协商一致待岗
如部分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