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法律,终究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遵纪守法不仅是良好素质的表现,还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哦~
“我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处罚!”1月23日上午,戴某丰(男,24岁,涟源人)终于放下思想包袱,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方红派出所民警廖文波面前,落下了悔恨的泪。
1月19日,东方红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中电软件园某公司办公室被他人撬锁。接着又一名员工也称其手机被人通过微信转走钱款11100元。民警廖文波与同事立即前往,查勘现场,初步判定系一人所为,调取监控后,同事们惊讶发现撬锁嫌疑人系公司离职员工戴某丰。
廖文波遂与戴某丰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传法律知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行为将给自己、给家庭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并希望他有悔过的态度和决心。同时,动员家属做思想工作,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戴某丰交代了其撬坏办公室门锁盗窃未遂及潜入宿舍偷拿同事手机套取密码,后微信转走钱款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